|
台灣氣候高溫多雨,食物容易變質,若不注意飲食衛生,食物中毒的消息時有所聞,食物中毒臨床上常表現以噁心嘔吐、腹痛、腹瀉為主的急性腸胃炎,這次就來探討食物中毒成因、病徵及預防方法。
1.二人或二人以上攝取相同的食品而發生相似的症狀,稱為一件食品中毒案件。
2.因肉毒桿菌毒素而引起中毒症狀且自人體檢體檢驗出肉毒桿菌毒素,或由可疑的食品檢體檢測到相同類型的致病菌或毒素,或因攝食食品造成急性食品中毒(如化學物質或天然毒素中毒等),即使只有一人,也視為一件食品中毒案件。
3.經流行病學調查推論為攝食食品所造成,也視為一件食品中毒案件。
而根據2019年食品藥物管理署「食品中毒案件病因物質分類統計」排名如下
第一名 諾羅病毒
第二名 金黃色葡萄球菌
第三名 仙人掌桿菌
第四名 沙門氏菌
第五名 腸炎弧菌
以上都為台灣常見引起食物中毒之病原菌
第一名 複合式調理食品(含餐盒)
第二名 水產及其加工品
第三名 蔬果類及其加工品
食物中毒的症狀會因感染的嚴重程度及毒素類型而有所不同,其潛伏期各不相同。多數食物中毒病例在12-48小時後出現症狀。有些食物中毒則在數天到一周後才出現症狀。食物中毒常持續1-3 天,也可持續達一周,食物中毒最常見的症狀如嘔吐、腹痛、腹瀉及發燒等急性腸胃炎症狀,症狀還包括寒顫、肌肉痛、虛弱,少數嚴重患者會出現脫水、血便及敗血病等併發症。在食物中毒非常嚴重的極端病例中,甚至出現神經系統損害,而導致癱瘓或死亡。
2.要新鮮:食材要新鮮衛生,用水也必須乾淨無虞。
3.要生熟食分開:用不同器具處理生熟食,避免交叉污染。
4.要徹底加熱:食品中心溫度超過70℃ 細菌才容易被消滅。
5.要注意保存溫度:低於7℃ 才能抑制細菌生長,室溫不宜放置過久。
任何人都有食物中毒的風險,免疫力較差的年長者或是慢性病患及嬰幼兒有較高機率出現嚴重併發症。 若水瀉發生又有嘔吐且症狀持續,即須就醫治療;如經過醫師處置,在嘔吐、腹瀉等症狀緩解後,仍需少量多餐,並選擇清淡飲食,且持續觀察。唯有成良好的衛生習慣能降低食物中毒的風險。
您可能也喜歡的文章:
➤科技餅乾真的那麼神奇嗎?/文:沈孟娟醫師 | |
➤尿中有碎石,多麼痛的領悟/文:洪啟偉醫師 | |
➤流汗有異味好困擾!淺談狐臭症/文:陳韋螢醫師 |